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炎黃科技動態
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北校區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
一、政策法規依據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9年1月1日)第五十九條“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”。為加強對用途變更為“一住兩公”地塊的監管力度,2021年以來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其他關聯公司先后下發了《關于強化污染地塊聯動監管堅決防止違規開發利用的通知》(皖環函〔2021〕329號)、《關于強化用途變更的建設用地聯動監管的通知》(皖環函〔2021〕1010號)等文件,確保對用途變更為“一住兩公”用地的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或土壤污染修復(含風險管控)效果評估并明確土壤環境質量達到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。
二、基本概況
(1)調查地塊: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北校區建設項目地塊(WYJS-02號地塊、WYJS-03號地塊);
(2)地塊面積:346232m2(約519畝);
(3)地塊位置:位于滁州市南譙區烏衣鎮康泰路與洪武路交叉口東北側;
(4)原地塊性質:農用地;
(5)地塊變更后: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;
(6)調查委托單位:安徽滁州技師學院;
(7)調查實施單位:安徽炎黃科技環境安全工程有限公司。
三、調查概況
本地塊用地性質由商業用地變更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,因此需開展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本次調查為第一階段調查,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5年5月。調查發現:
(1)地塊目前為農用地,地塊內種植葡萄、小麥、松樹、廣玉蘭等農作物。
(2)現場踏勘過程中未聞到異常或刺激性氣味,無固體廢棄物,未發現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異常跡象,未發現罐、槽和廢棄物臨時堆放污染痕跡。
(3)調查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,不涉及工礦用途、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;不存在環境污染事故、危險廢物堆放、固廢堆放與傾倒、固廢填埋等情況;不涉及工業廢水污染;該地塊歷史上未發生過突發環境事件。
(4)相鄰地塊主要為農用地、學校和住宅,500m范圍內無生產型企業。
四、調查結論
根據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分析,可以確認調查地塊在當前和歷史上均無潛在的污染源,不屬于污染地塊,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風險評估,調查活動可以結束。地塊可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進行開發建設。